
“养儿防老” 是许多父母朴素的心愿,不少老人倾尽毕生积蓄购置房产,为扶持子女选择以买卖、赠与方式提前过户,将全部身家托付后代。但亲情不能替代法律规则,房产过户一旦完成,想要收回绝非易事。
案件回顾
2009年,徐某倾尽积蓄购置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套房产是其全部养老依靠。2020年8月,徐某与独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交易价488万余元,合同直接标注房款已结清,儿子并未实际支付分文,双方凭这份合同完成不动产过户,房屋正式登记至儿子名下,母子二人都认可,双方只是借买卖形式完成无偿赠与。
2025年2月,徐某儿子因病住院,徐某主动垫付住院押金、每日送饭照料。仅因徐某未陪护照顾儿子女友,母子爆发激烈争吵,儿子当场将母亲送来的饭菜扔在地上,双方矛盾彻底激化。此后儿子拒绝徐某踏入家门,结婚、生育子女均未通知母亲,还更换门锁、打包徐某私人物品将其赶出,徐某无奈在外租房生活。
年过55岁、身患疾病、医药费负担沉重的徐某心灰意冷,向法院起诉,主张案涉房产为附义务赠与,双方口头约定房屋永久留出一间供自己居住,儿子拒不履行承诺、不孝驱赶自己,请求撤销赠与,判令儿子返还房屋并配合过户。
庭审中,儿子认可房屋名为买卖实为赠与,但否认存在附居住义务的口头约定,辩称仅因生活琐事争执,愿意让母亲随时回家居住,已履行赡养义务。一审法院认定房屋赠与已完成过户,徐某无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书面附义务约定,也无法举证儿子存在法定撤销赠与情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徐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律师点评
律师表示,这起母子房产纠纷,看似是寻常家庭矛盾,实则给所有倾尽所有帮扶子女的父母,上了一堂残酷的法治课。很多父母误以为无偿赠房给子女,子女就该尽孝养老,一旦子女翻脸,房子还能依法追回。但在法律层面,房产赠与的撤销有着严格边界。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完成过户登记后,财产权利已彻底转移,赠与人丧失任意撤销权。而法定撤销赠与,需举证子女存在严重侵害父母权益、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或不履行赠与约定义务等情形。
本案中,母亲所谓“留一间房养老”的约定仅有口头承诺,无任何书面证据佐证,无法被法律采信。母子间的争吵、驱赶行为,仅属于普通家庭矛盾,未达到法定撤销赠与的严苛标准,因此法院依法驳回其诉求。
这场官司并非司法不近人情,而是法律只认证据、不认情理。赡养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可单独起诉维权,但不能以此撤销已完成的房产赠与。这也深刻提醒所有人,亲情不能兜底晚年,孝心不能对抗法理。父母疼爱子女理所应当,但切勿倾尽所有、交出全部养老底牌。提前过户房产、裸身托付子女,本质是把晚年安危赌在人心上,最稳妥的养老方式,永远是手握资产主动权,守住自己的安居与底气。
编辑:唐振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