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邹倜然
看到一则高薪招聘直播运营人员的信息后,求职者满怀期待前去应聘,却被告知入职必须租住指定房源。入职仅半个月后,一些求职者又被公司以“能力不足”“直播数据不好”为由辞退,不仅工作没了,租房的押金和中介费也难以追回。
这样的情形并非个例。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诈骗对象的刑事案件。该案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劳动者入职前要求其承租指定房源,在其入职后又迅速辞退,骗取押金、中介费的“招聘衍生租房”类诈骗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
2022年5月,王某某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2022年6月起,王某某伙同他人对应聘直播运营岗位的求职者实施诈骗。王某某先以离公司较远等为由,否定求职者自选的直播及居住房源,再诱导求职者向同伙张某扮演的“房东”承租指定房屋,并向同伙马某某扮演的“中介”支付中介费。涉案租房合同还约定,“租赁期未满,押金不退”。
然而,大部分求职者在工作约半个月后,就被该公司以能力不足等为由辞退。一些求职者不得不提前解除租房协议,难以要回押金和中介费用。2022年6月至同年8月,先后有17名被害人被王某某通过上述手段实施诈骗,涉案押金、中介费用共13万余元。2025年2月,王某某被抓获归案。
以招聘为由要求员工租房,究竟属于正常的用工管理及租赁行为,还是涉嫌诈骗犯罪?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虚构入职需要租赁符合要求的房间的事实,且捏造理由随意辞退劳动者,导致多名劳动者遭受财产损失,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某到案后具有坦白、退出违法所得、获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的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追缴在案的违法所得并依法发还各被害人。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此类诈骗往往以合法注册的企业为‘外壳’,设置‘入职须承租指定房屋’等不合理要求。”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超表示,一些刚进入社会、迫切寻找工作的年轻人,面对用人单位提出的特殊要求,容易因担心错失就业机会而放松警惕。
张超提醒,求职者遇到入职前必须租房、缴纳费用等要求时,应仔细核实其合理性,尤其要关注房源是否必须由公司指定、租金是否明显高于市场行情、合同条款是否公平等问题。同时,注意保留招聘信息、聊天记录、租房合同和缴费凭证等证据。一旦发现公司随意辞退员工、负责人失联,或者房东、中介与招聘公司存在明显关联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唐振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