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视在线广西讯: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唐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唐宁,男,1963年1月生,汉族,籍贯广西玉林。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现武汉大学法学院),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
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自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兼),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文史研究馆馆长等职务。
2026年5月, 唐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唐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私欲膨胀,毫无纪法底线,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唐宁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唐宁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建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