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来建材到手后立刻转卖牟利?
算盘打得再精
也难逃法网
近日
临空公安刑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
虚构工地需求租赁建材
转手变卖牟利的诈骗案件
为“百日行动”再立新功
10月11日,临江派出所接到某建筑设备租赁站负责人刘某报警,称其公司租赁的建筑材料被人拉至废铁站售卖,怀疑遭遇诈骗。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经初步调查,男子王某自 2026 年9月14日起,就以某工地建设需要为由,多次向该租赁站租赁建筑材料,累计租出钢管2.5万米、工字钢400余米、扣件3000套、顶托50套。租赁期间,王某一直未支付任何租赁费用,且提货频次高、租赁数量大,远超常规工地的正常使用量,这一异常情况引起了租赁站工作人员的警惕。

10月11日当天,王某再次到租赁站提货,刘某便安排人员驾车跟随运输货车,核实建材的实际去向。跟踪后发现,王某根本没有将建材运往工地,而是直接将货车开至一家钢铁厂,把租赁来的建筑材料按废铁变卖套现。王某发现自己被跟踪后,随即逃离现场,刘某当即拨打110报警。
民警通过现场核查、调取相关记录确认,王某已先后4次变卖租赁的建筑材料,共计获利8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犯罪,警方随即锁定王某为重大作案嫌疑人。

在警方的侦查压力和法律宣传震慑下,10月13日 ,犯罪嫌疑人王某主动到资阳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投案。经依法讯问,王某对自己虚构工地租赁建材、转卖牟利的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自愿认罪认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针对建筑设备租赁行业,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经营者:
1. 开展租赁业务前,务必核实承租方的身份信息以及对应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2.签订规范的书面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赁物用途、使用地点、租金结算周期及违约责任;
3. 对大额、高频次的租赁订单保持警惕,定期跟进核查租赁物资的使用状态和去向;
4. 一旦发现财物被骗,第一时间留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来源:刑事侦查大队
编辑:永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