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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肉制品安全!湘桥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典型违法案例

来源:湘桥区市场监管局、湘桥发布 作者: 时间:2026/9/2 12:19:07

近期,湘桥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聚焦网络销售虚假宣传、食品原料标签缺失、无证从事肉制品制售、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等违法情形,严厉查处肉制品生产经营领域突出违法行为,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网络及线下肉制品经营市场秩序,筑牢辖区食品安全防线。现将肉制品典型违法案例公开曝光。

案例一:

潮州市湘桥区延某食品商行网络销售肉制品虚假宣传案 

潮州市湘桥区延某食品商行通过淘宝店铺线上销售牛肉丸、牛筋丸等肉制品,使用无客观事实依据的宣传用语对所售肉制品品牌历史、制作原料、制作工艺等进行夸大、虚假宣传。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湘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潮州市开发区某辉小食店使用无标签肉制品原料案

潮州市开发区某辉小食店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购进无任何标签标识信息的猪肉脯并将其穿串加工为烧烤食材对外销售。当事人使用无标签预包装肉制品原料加工经营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湘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涉案猪肉脯、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潮州市湘桥区周某鹅餐饮店无证制售卤鹅肉制品案

潮州市湘桥区周某鹅餐饮店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卤鹅加工销售经营活动。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肉制品制售经营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湘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潮州市湘桥区惜某食品店经营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的肉馅粿品案

潮州市湘桥区惜某食品店制售的肉馅粿品经抽样检验,检出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罗丹明B。当事人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并对外销售,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湘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肉制品安全无小事,诚信经营是底线。在此,湘桥区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线上线下经营行为。坚持持照持证经营,加强原料源头把控,杜绝非法添加,严禁虚假宣传,共同筑牢辖区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唐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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