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8月2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贵州省政协文化文史与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德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德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德玉利用担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黔东南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贵州省文史研究馆党组书记、副馆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德玉 资料图
大搞权钱交易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6年1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德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6年7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德玉被开除党籍。
经查,王德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德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德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建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