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视在线天津讯: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8月21日一审公开宣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局长于文明受贿案,对被告人于文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于文明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于文明,男,汉族,1963年6月,他出生于山东菏泽单县。1980年,17岁的于文明考入山东中医学院(现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系,1985年又考入天津中医学院(现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部,攻读中医基础理论专业。1988年硕士毕业后,他进入中国中医药报社,从记者、编辑做起,后任中药与通联部副主任。
1997年,34岁的于文明出任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主任,开始步入管理层。2004年4月,不满41岁的他升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在这个位置上坐了整整14年。
2018年6月,于文明迎来仕途巅峰——升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同时,作为农工党党员,他还担任农工党中央专职副主席、中华中医药学会会长等职,是少有的民主党派正部级官员。
2023年7月,年满60岁的于文明到龄退休。但卸任并未让他远离公众视野——他以中华中医药学会会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局长的身份继续活跃于各类学术活动和行业论坛。直至2025年6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于文明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1年2月,被告人于文明利用担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药品注册审批、产品注册证书延期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44万余元。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文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于文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于文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近20人旁听了庭审。
编辑:建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