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 法治在线

严惩恶意欠薪!山东四部门联合发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

来源:警视在线 作者: 时间:2026/4/27 9:01:44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进一步加大欠薪整治力度,强化以案释法,省人社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此举旨在震慑恶意欠薪行为,展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成果,构建劳动权益全方位保障体系。

近年来,山东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多渠道追讨、实质性解决欠薪纠纷,对恶意欠薪行为形成了有力打击。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工程建设、制造业等欠薪高发领域,涉案金额从二十余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在济南市莱芜区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徐某在承揽工程项目期间,拖欠多名工人工资共计25.83万余元。在人社部门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徐某既未配合调查,也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检察机关公诉和法院审理,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被责令继续支付所欠工人工资。

东营市利津县的相某某案则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为某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相某某拖欠工人工资高达97.32万余元。在案件审理期间,其亲友代为协商还款并取得工人谅解,法院最终认定其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临沂市费县的刘某某案情节较为严重。作为木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某拖欠104.9万余元工资,且在立案侦查期间仅支付部分工资,未完全履行还款承诺。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聊城市临清市的周某某案中,周某某作为纺织公司实际经营人,拖欠工资38.97万余元且逃匿。法院最终认定该公司及周某某均构成犯罪,对公司判处罚金二万元,对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清晰揭示,任何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都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诉的双重法律后果。

山东四部门明确表示,将继续保持对恶意欠薪犯罪的高压态势,用好用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一法律利器,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石敏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警视网警视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栏目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栏目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本网010-53351827,邮箱928479055@qq.com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网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本网栏目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中国警视网“、“中国警视网.警视在线的图片、文字、视频,版权均属中国警视网《警视在线》栏目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平台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