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打假”为名行敲诈之实,一些不法之徒通过蓄意分单购买瑕疵商品及服务等为由,借用发布网络负面舆情、向相关部门举报等手段,对企业商户进行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寻衅滋事。近日,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成功打掉这样一个借“打假”之名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有力维护了当地正常的经营与消费环境。
案件回顾
2025年7月初,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先后接到一些企业商户报警,称其受到恐吓威胁,被敲诈勒索。科尔沁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分局骨干力量组成“7.18”专案组,分局主要领导亲自担任专案组长,对案件进行侦查。

在深入研判固定团伙成员、稳定组织架构,查清违法犯罪情况后,姚某等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抓捕归案。
经查,主犯姚某因敲诈勒索获刑3年刑满出狱后,升级手段,重操旧业,开设实体工作室和网络自媒体“姚某工作室”账号,继续拉拢以往同案人员曹某某、郭某等人,有分有合,以恶意索赔敲诈钱财为根本目的,蓄意寻找分单购买过期商品、标识不清、微小服务瑕疵等,在本身未遭受任何食品安全损害损失的情况下,频繁通过短视频平台负面舆论造势、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等手段施压,对通辽市区及周边旗县、盟市的商品零售、加油站、餐饮服务等行业,以打假为名结伙实施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商品等违法犯罪,致企业和个体商户难以正常经营,甚至被迫停业、倒闭。

截至目前,已查明该团伙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件近百起,非法获利近百万元。2025年9月5日,姚某、韩某某已被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其余涉案人员的调查处理及案件后续侦办正在有序进行中。
编辑:建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