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钱不还还藏钱?
拿了赔偿款却赖账不还?
别以为能蒙混过关!
2025年12月26日,威信县人民法院接连审结两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杨某某、朱某因有能力履行却恶意规避执行,均被当庭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现该两案判决已生效。
案例一
借儿子账户转移抚恤金,躲得过执行躲不过刑责
杨某某曾因两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其向陈某、张某某偿还借款共计18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提供了关键线索:杨某某父亲去世后有一笔25万余元的抚恤金,本可用于履行债务。但法院调查后发现,杨某某在法院判决后通过其儿子的银行账户全额领取了抚恤金,却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鉴于其态度恶劣,法院依法对杨某某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可即便被拘留,杨某某仍拒不松口,其儿子也拒不退还已领取的资金,导致判决长期无法执行。

直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杨某某才慌了神,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最终,杨某某的儿子代其履行了17.5万元案款,剩余案款申请人主动放弃,两起案件才得以了结。法院综合考量杨某某的后续履行和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案例二
拿赔偿款玩“蒸发”,拒还垫付款终获刑
朱某乘坐李某甲车辆时发生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导致其受伤,住院期间,责任车主李某甲、李某乙为其垫付了医疗费用。案件诉至法院后,法院明确判决:朱某在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后,需退还两人垫付的医疗费共计约4.25万元。可等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到账后,朱某却直接将款项据为己有,拒不退还垫付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朱某无果,查询其名下财产也一无所获,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转机出现在2020年4月16日,执行法官核查朱某存款账户交易明细时发现,朱某在收到赔偿款后,短短20天内就分多次以现金方式取走了全部款项——这分明是故意转移财产!即便后来执行人员通过多方渠道联系上了她,朱某仍以“没钱”为由耍赖。
直到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朱某才追悔莫及。最终,由其女婿代其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法院综合其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犯罪事实及后续履行和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官划重点!
生效裁判必须履行,司法权威不容挑衅!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不是“一纸空文”,而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文书。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心存侥幸,试图跟法律“躲猫猫”,最终只会得不偿失,付出更大的代价!
执行局 范厚嫣|供 稿
编辑:庄清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