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投资理财领域,一些不法分子常以“高额返利”“快速致富”为诱饵,吸引公众参与所谓投资项目。他们往往承诺远超正常水平的回报,实际却是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一旦资金链断裂,平台关闭,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案例详情
2022年7月,被告人罗某经“李某某”介绍加入“友邦千盛”公司,参与“净零资本”投资平台运作。该平台以“10-750天返利周期、日息0.3%-0.5%(折合年利率110%-547%)”为诱饵发展会员,要求投资者将人民币兑换为“USTD”虚拟货币进行投资。2023年3月至10月,罗某发展各级会员76名,总投资额达1057万元,同月30日,“净零资本”平台关闭无法提现,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881万元。
案件处理
近日,由凤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经凤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罗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57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881万元,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案件警示
在投资过程中,一定要理性选择投资项目,自觉抵制“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诱惑,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远离非法集资,防止上当受骗。
编辑:唐振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