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花爆竹不是普通商品,非法存储就是埋下“炸弹”!近期,汝阳县公安局查处了3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相关人员受到处罚。
汝阳县公安局上店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某百货超市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经清点一共有9箱;三屯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一个沿街门店内非法存储了9箱烟花爆竹;上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一个综合批发部入户走访时发现,店内非法存储10箱烟花爆竹。
民警介绍,在上述3起案件中烟花爆竹与货物被混放在店铺内,周边就是居民区,安全隐患极大。最终,涉事的3名商户均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民警表示,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其运输、存储及销售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在运输、存储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摩擦产生静电火花,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再次提醒广大商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莫为蝇头小利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一经查处将受到严厉处罚。若您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相关线索,可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唐振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