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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床边充电动车电池起火身亡,家属向房东索赔110万?法院判了!

来源:北京日报、广州消防等 作者: 时间:2026/9/1 12:14:50

电动车禁止进楼入户

是消防部门再三强调宣传的常识

然而依然有人为了省钱

抱着侥幸心理将电池带回室内充电

最终酿成悲剧

事后家属反找房东索赔110万

近日,北京法院公布这起案件判决

得到网友们一致点赞:

案情回溯

2021年5月,李亮在北京租住一自建房2层5平米房间(月租650元), 房东为夫妇二人。

2025年6月5日凌晨4时许,其房间起火,火被1层租户扑灭,但李亮全身98%烧伤,17天后身亡。消防部门认定火灾系电池充电器线路故障,初始起火点在床铺边缘。

据悉,该电动自行车以及电池为李亮前一天花249元从二手车商贩处购得,不足8小时后,悲剧发生。

事后,李亮的家属起诉房东夫妇二人,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的50%,即110余万元。理由是二被告作为房屋出租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对出租屋内失修、混乱的电气线路的维修义务。

二被告在法庭上辩称,室内禁充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常识,李亮应自负全责。且出租屋到处都已张贴警示、设置室外充电棚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已尽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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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火灾事故现场。

法院审判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房东是否存在过错。原告主张“租赁屋内线路混乱,年久失修”引起火灾,但无证据且与消防认定不符,不予采信;此外,房东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合理为限,不能苛求防范租户私密违规行为;

李亮不顾法规禁令,无视宣传警示,深夜在5平米卧室内的床铺边为二手电池充电,违反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要求,是引发火灾的直接、根本原因。应当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编辑: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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