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连云港市东海县公安局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深入推进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集中整治,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刚刚,东海警方公布了一批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用于提醒公众关注食品安全。
01 朱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
2022年1月至2025年6月,东海县石榴街道村民朱某某伙同其子朱某,从周边养殖户购进未经检疫的生猪,在自建的简易房中私自屠宰,屠宰后的肉品一部分运至自家肉店销售,另一部分销售给周边饭店,涉案金额共计73万余元。
2025年6月11日,朱某某等2人被现场查获。2026年8月,朱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朱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02 时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
2022年1月至2026年4月,东海县青湖镇村民时某某伙同妻子徐某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从外省市收购生猪,运回家中私自屠宰后,再运至农贸市场销售,涉案金额约100万元。
2026年4月22日,时某某等2人被公安机关查获。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3 张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
2023年以来,东海县山左口镇村民张某某伙同妻子徐某某,通过“猪经纪人”介绍,从本镇及附近乡镇农户手中收购生猪,在未取得生猪屠宰资质的情况下在家中私自屠宰,再运至集市销售,涉案金额约30万元。
目前,张某某等2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肉制品是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假劣肉制品严重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恪守法律底线,诚信守法经营。
东海县公安局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大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力度,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涉嫌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
在此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若发现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编辑: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