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山东讯: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唐福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福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目无法纪,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唐福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唐福泉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泰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唐福泉,男,汉族,1963年9月生,山东荣成人,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淄博市临淄区区长、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淄博市副市长、党组成员;淄博市委常委、秘书长;泰安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山东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
2023年1月至 2026年3月,任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6年3月13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唐福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消息传开后,网友讨论热度居高不下。很多网友犀利点评:身居法治岗位,天天研究法律法规,比普通人更清楚贪腐后果,却依旧心存侥幸,属于典型的“知法不守法”。
也有网友表示,不少干部临近退休妄想“平稳着陆”,此案再次印证,反腐没有休止符,不存在所谓“安全上岸”。各大主流媒体纷纷转发通报,重点解读案件释放的强烈信号。
权力是双刃剑,掌握法治相关职权的干部,更需要更高标准自我约束。唐福泉坐拥光鲜履历,历经多岗位历练,本可以守住底线安稳收官,却被贪欲裹挟,把公共权力当成换取私利的筹码。一边参与法治制度建设,一边私下践踏法治底线,巨大反差令人唏嘘。
此次“双开”只是案件中间节点,后续司法机关将依法审理其受贿犯罪事实。唐福泉一案再次敲响警钟:无论岗位高低、资历深浅,只要突破纪律法律底线,必将受到严肃追责。反腐利剑高悬,任何心存侥幸、企图钻空子的贪腐行为,最终只会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
编辑: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