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四川讯: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乐山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策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策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组织原则缺失,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购买股票谋取私利,并利用职权为其提供帮助;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收储、项目取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策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策鸿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王策鸿,男,汉族,1966年8月生,四川眉山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曾在乐山师范学院工作,后历任乐山市沙湾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副书记;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市中区委副书记、区长,乐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等职。
2016年4月任犍为县委书记,乐山市二级巡视员。2021年1月任乐山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书记、副主席。
编辑: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