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1月29日电(全媒体记者徐日丹)1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一批规范职业索赔、维护市场秩序典型案例,旨在持续强化司法服务,强化执法监管,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
本次发布的案例共5件,体现了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分类施治、精准施策。本次发布的案例,既有职业索赔人购买不合格食品后要求经营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的民事案例,也有通过餐馆就餐投放异物、伪造预包装食品质量问题等方式敲诈勒索、骗取财物的刑事案例。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织密维护权益和秩序的法网,精准把握职业索赔行为的类型、特点、情节,以普通消费者的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为标准区分处置,依法支持合理维权,不支持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对违法索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彰显了依法规范职业索赔行为,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鲜明立场。
二是保护权益、维护秩序。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既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依法保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既依法保护正当维权行为,也依法规范职业索赔、惩治违法索赔。案例五中,石某在当地不同的乡村超市购买过期食品,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法院判决各商家在普通消费者的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符合“过罚相当”原则,有利于促使商家纠正违法行为,也有利于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三个刑事案例中,行为人通过虚构产品质量问题等手段向商家勒索高额赔偿、骗取高额退款,是假借索赔之名实施的犯罪活动,严重侵害生产经营者权益,办案机关依法予以惩处,有效整治违法索赔乱象,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
三是部门协同、标本兼治。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完善民行、民刑、行刑衔接,在处理投诉、举报或者办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全链条惩治违法索赔,共同维护法治秩序。三个刑事案例中,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生产经营者反映后,积极开展调查,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相关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协同发力,推动源头治理,督促规范生产经营、加强内部管理,从根源上净化市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案例四中,审理法院制发改进竹笋生产工艺的司法建议,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保护地理标志与实施乡村振兴相结合的新路径,推动当地竹笋行业健康发展。案例五中,审理法院制发加强对乡村超市售卖过期食品监管的司法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系列整治工作,规范乡村超市经营行为,实现了治标更治本的良好效果。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三部门将持续强化工作协同,在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依法规范职业索赔,惩治违法索赔活动,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编辑: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