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武汉交警蒋仲超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武昌殡仪馆庄重举行。据媒体报道,6月3日20时30分许,蒋仲超与同事在武汉藏龙岛栗庙路设卡查酒驾。20时58分许,辅警拦停涉嫌酒驾的刘某车辆,刘某拒检并企图逃跑。蒋仲超见状冲上前拦截,此时刘某突然猛踩油门冲卡,将走近的蒋仲超撞在引擎盖上。为保护群众,蒋仲超紧抓雨刮器并用随身携带的伸缩警棍敲击前挡风玻璃警告,要求刘某停车接受检查,但刘某置之不理,继续疯狂驾车逃窜600余米,最终与对向驶来的一辆轿车相撞。蒋仲超被巨大冲击力甩落地面,经12天抢救终告不治,于6月15日凌晨1时15分因公牺牲,年仅41岁。
蒋仲超被撞现场 图片来源网络
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刘某经抽血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158mg/100ml,属醉酒驾车。6月4日,有醉驾服刑和殴打他人前科的刘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杨春赣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法律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杨春赣表示,在这起案件中,肇事者不但有醉驾服刑和殴打他人前科,且面对交警部门的检查时,具有醉驾、冲卡、高速行驶,以及最终直接导致执法人员牺牲的极端危险驾驶行为,“系累犯且情节特别恶劣,很有可能面临最高刑罚,或将被判死刑”。
编辑: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