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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村民300余万元借给老乡公司,讨要4年至今难立案;律师详解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异同

来源:华商连线 作者: 时间:2022/8/22 0:00:00



“公安机关说借款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让我们起诉对方追回损失;法院说借款人构成刑事犯罪,驳回我们的起诉,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侦查。就这样,我们的案子反映了4年,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近日,甘肃省华池县64岁的张师傅向华商报泾渭新闻记者反映,这几年,他们一直在为追回借款的事情奔波,报警、起诉的路子都走了,但都没有结果,不知道问题什么时候才能解决。

讲述:

几十位村民向企业负责人借款数百万,多年后本息难收回

张师傅说,他是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人,农民。2003年左右,通过打工,他认识了庆阳市庆城县的李某。

“李某比我小10多岁,当时在西安开有一家公司,此后,我开始在他的公司干土建、修路工作。”张师傅称,因他工作认真踏实,加之和李某是老乡,几年后,他被李某提拔为公司外协队队长,负责公司工程的现场疏通工作。

张先生介绍,2013年初,李某以公司资金短缺为由四处借款,同时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进行融资宣传,并授权委托他和另一人帮助其在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庆城县等地借款。借款时,李某会向村民展示他与合作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以证实公司有还款能力。

“2013年,李某多次到庆城县、华池县宣传其公司的经济实力,以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张师傅称,当时,李某多次向受害村民表示,他和公司有能力如约清偿债务并且不介意利息的大小,所借款项按照月息2%至3%给付利息。借款时,李某向村民写有借据,借据上有其签名并盖有公司印章。

“我和众多受害者一样,在合同和利益面前迷失了自我,选择了向李某借款。此外,李某向我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委托我代表他向其他乡亲们进行借款、筹集资金,我答应了他的要求。”

张师傅说,此后几年,他和几十位村民向李某借款数百万元。没想到,借款到期后,李某先后采取拖延还款时间、避不见人等方式拒绝向他们偿还借款本息,导致他们生活困难,家里矛盾不断。

报警:

借款人称遭遇非法集资,警方称构不上刑事犯罪不予立案

在张师傅提供的多张借据上,华商报泾渭新闻记者看到,借据的抬头为“陕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每张借据都有编号,并对利息、借款时间做出明确约定。每张借据都有李某签名和公司印章。

“2015年12月21日,我和李某的老师共同向李某出借50万元,李某给我们打了借条,这笔钱到现在都没有还。”张师傅说,借款到期后,他曾找李某要钱,但根本找不到人,打电话也没人接。“我们也曾找到陕西某公司要求还钱,但因为陕西某公司欠银行的钱,李某被起诉,公司三年换了三个法人代表,公司也没钱还我们。”

李某向张师傅等人借款50万元的收据